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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二(第2页)

因为我们用同样的推度、思维、称量、观察的方式,认识所谓“色”这类东西,所以说是一聚,其余那四聚的名称,也因此而立。

佛家又将色相分为三大类,《大毗婆沙论》(卷十六)说:

色相有三种:可见有对、不可见有对、不可见无对。

这三色相怎么讲呢?例如我们环境所见的一切实物,是可见有对的色相;例如别人的性格或思想,是不可见有对的色相;例如宇宙普遍性,是不可见的无对的色相。常识上认为性格悬殊的三种现象,佛家用逻辑的方式,都把他们编归一聚,通叫做色。所以佛家所谓色,固然一切物质都包含在内,但我们不能拿物质两个字翻译色字,因为范围广狭不同。

“不可见有对”、“不可见无对”这两种色,不能离开我们心理而独自存在,这是人人易懂的。至于“可见有对”的色——即通常所谓物质,如草木桌椅等,分明是有客观的独立存在,如何能说他无实体呢?《成实论》(卷三)为辨明此义,设问道:

问曰:四大是实有,所以者何?《阿毗昙》中说:“坚相是地种,湿相是水种,热相是火种,动相是风种。”是故四大是实有。

这话是根据佛说设难,说客观物质实有——起码总实有地、水、火、风四件东西,既有这四件,自然这四件所造色也是实有。佛家怎样反驳呢?《俱合论》(卷一)说:

地谓显形,色处为体,随世间想假立此名,由世间相示地者,以显形色而相示故。水火亦然。

意思说,地、水、火、风这些名字,不过我们为整理观念起见,将坚、湿、热、动四种属性权为分类,除却坚相,我们便理会不出什么叫地,除却湿等相,我们便理会不出什么叫水等,所以说“四大是假名”。

外人又反驳道:“那么最少坚等四相是实有。”佛家再反驳道:“不然,因为相本来无定的。”《成实论》(卷三)说:

坚法尚无,况假名地?若泥团是坚,泥团即为软,故知无定坚相。又以少因缘故生坚心,若微尘疏合名为软,密合为坚,是故无定。

意思说,坚和软,不过主观的评价,若离却主观的状态,说是客观性有坚软的独立存在,是不合理的。

佛典中讨论这问题的话很多,限于时间,恕不详细征引剖析了。要之,佛家所谓色蕴,离不开心理的经验,经验集积的表象名之为色。《成实论》(卷一)说:

如人病愈,自知得离,如水相冷,饮者乃知。……如地坚相,坚何等相?不得语答,触乃可知,如生盲人不可语以青黄赤白。

可见离却主观的经验,那客观是什么东西,我们便不能想象,严密勘下去,也可以说色蕴是受、想、行、识种种经历现出来。比如我们说屋外那棵是柳树,怎么知道有柳树呢?那认识活动过程第一步,先感觉眼前有一棵高大青绿的东西,便是受。其次,联想起我过去所知道的如何如何便是树,如何如何便是柳树,把这些影像都再现出来,便是想。其次,将这些影像和眼前所见这样东西比较看对不对,便是行。最后了然认得他是柳树,便是识。凡我们认为外界的“色”,非经过这种种程序后不能成立,所以“色”是我们心理的表象。我解释色蕴,暂此为止。

2。受想行三蕴

这三蕴是讲心理的分析,我们为时间所限,只能略述他的定义。《五蕴论》说:

云何受蕴?谓三领纳:一苦、二乐、三不苦不乐。

云何想蕴?谓于境界取种种相。

云何行蕴?谓除受、想,诸余心法及心不相应行。

《杂集论》(卷一)说:

问:受蕴何相?答:领纳是受相。谓由受故,领纳种种业所得异熟。……

问:想蕴何相?答:构了是想相。由此想故,构画种种诸法像类,随所见闻觉知之义,起诸言说。……

问:行蕴何相?答:造作相是行相。由此行故,令心造作,谓于善恶无记品中驱役心故,又于种种苦乐等位驱役心故。

《辨中边论》(卷上)说:

于尘受者,谓领尘苦等,说名受阴。

分别者,谓选择尘差别,是名想阴。

引行者,能令心舍此取彼,谓欲思维作意等,名为行阴。

“受”训领纳,即是感觉,一种现象到跟前,我感受他或觉苦或觉乐,或觉不苦不乐。

“想”于境界取种种相。《阿毗昙杂心论》说:“想蕴于境界能取像貌。”《墨子·经上》篇说:“知者以其知过物而行貌之。”即是此义。我们遇见一种现象,像用照相镜一般把他影照过来,形成所谓记忆,做“诸言说”的资粮,便是想。

“行”是造作,除受、想两项外,其余一切心理活动都归入这一蕴中。他的特色,在“能令心趣此合彼”。今欲明行蕴的内容,不能不将佛家所谓五位诸法先说一说。

佛家将一切法分为五位:一色法、二心王法、三心所法、四不相应行法、五无为法。五法的分类是各家所同的,位次先后及每位的数目,各有出入。例如俱合家只讲七十五法,唯识家讲百法。五位中除无为法靠证不靠学外,其余四位,统名有为法,都属心理学范围。色法,指有客观性的事物之相。心王法,指心意识的本相。心所法,举全文应云“心所有法”,亦名“心数法”,西洋学者所说心理现象正属此类,名目如受、想、触、欲念、作意、贪、瞋、痴、信、勤、惭、愧等类皆是。不相应法举全文应云“心不相应行法”,心不相应行怎么讲?《五蕴论》谓:“依色、心、心法分位,但假建立,不可施设。”用现在话讲,可以说是,不能归入色法、心法、心所法三类的叫做不相应法。名目如得、非得、生、老等类,如名、句、文等类。今将诸法分配五蕴列一表(下表〔见下页〕,依小乘家《俱合论》的法数制出,其大乘家《五蕴论》、《瑜伽师地论》等所讲百法,有些出入,但心所法及不相应法分配受、想、行三蕴大致相同)。

看这表可以见出行蕴内容如何复杂了。大抵佛家对于心理分析,异常努力,愈析愈精。释迦牟尼时代,虽仅分受、想、行三大聚。“行”的方面,已经错杂举出许多属性,后来学者将这些话整理一番,又加以剖析增补,大类中分小类,小类中又分小类,遂把“行相”研究得如此绵密。我的学力还够不上解释他,而且时间亦不许,姑说到此处为止。但我敢说一句话,他们的分析是极科学的,若就心理构造机能那方面说,他们所研究自然比不上西洋人;若论内省的观察之深刻,论理上施设之精密,恐怕现代西洋心理学大家还要让几步哩。

3。识蕴

“识”是最难了解的东西,若了解得这个,全盘佛法也都了解了,我万不敢说我已经了解,不过依据所读过的经典热心研究罢了。有说错的,盼望诸君切实指教。

“识”是什么?《五蕴论》说:

云何识蕴?谓于所缘境了别为性,亦名心意。由采集故,意所摄故。

《杂集论》(卷一)说:

问:识蕴何相?答:了别相是识相。由此识故,了别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等种种境界。

我们试下个最简明的解释,“识就是能认识的自体相”。前表所列色法、心所法、不相应法,乃至无为法,都是所认识的,识即心法,亦称心王法,是能认识的。

初期佛教,但说六识,后来分析愈加精密,才说有第七的末那识和第八的阿赖耶识。今且先讲六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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