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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誓师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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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色方露出鱼肚白。

西安城秦王府外的军营大教场上。

三个马军方阵肃立场上。

马军前方一字排了三排神机营步兵,作三段击列队。

人马如龙。

旌旗在风中飚飚作响。马声嘶鸣。

转眼已经是王小龙被这个时空的新闯王临危授命北上的三天后了。

今早便是教场誓师。

进场的只有三千马军和少量神机营步兵。

毕竟一万多人的大军还是太多了,主要都留在城外大营预备开拔。

王小龙被闯王府亲兵带领过来时,高杰已经带领全体到场军马列好了队形。

穿越众搞的军队,得站军姿,不动如山,深得后世原时空人民军队精神,虽然未必是天下至强,但至少全军上下一心,纪律严明。

吴军与赵军这两位人民子弟兵,没有丢后世人民军队的脸,难怪能把中原半壁江山从北方蛮夷手中保住了。

这是原时空的李自成、张献忠做不到的。

高杰率领一众下属和亲兵迎了上来。

「王总兵,在下甲胄在身,不便下马行礼了。」

两人只各自骑在马上拱手施礼。

闯王龙傲天改了很多军中礼节,严禁了下属向上级跪拜这些卑微又不合理无效率的礼节。

一律拱手施礼。

就像原时空的抬手掌敬军礼。

甚至士兵手中持械时,便以手拍胸膛行礼。

反正南朝也不管。

两人并驾回到阵中。

「闯王与秦王晚一点便会一起过来誓师。」

「高将军,一切辛苦你了。」

王小龙知耻近乎勇。

在试验时空的欧洲战场,他都没真正带过一万人以上的军队。这些不是无头骑士,乃是活生生的人。人心难测,要管好一万多人的吃喝拉撤,行军打仗,绝不是只带过几百日耳曼骑兵的王小龙能很容易掌握的。

需要长期带兵作战,甚至与士卒同甘同苦,像岳飞这样与士卒同吃同宿才能掌握的。

这也是宋高宗妒嫉岳飞的原因。岳飞若反,估计连韩世忠也敌不过。

因为韩世忠只是个粗人没文化的。但岳飞读过书,能文能武。

这便太可怕了。

而这个时代的高杰,便是如南宋韩世忠这种只会打仗的粗鄙汉子,天生便对文武全才的这位王朴王总兵自觉矮了一截。

「咦?高将军,你怎地脸色不太好?腿脚也有点抖?」王小龙突然发现高杰有点不对劲。

「出征在即,家里婆娘……哈哈……痴缠了一点。」高杰尴尬一笑:「王兄见谅。」

「啊呀。是这样子呀?」王小龙放眼左右望去,这才发现竟然一整排骑兵都是软脚无力的,马肚子都夹不住,骑在马上都有点不稳。

他们骑在马上不动时还好,战马一小跑起来,便被王小龙发现了。

始终王小龙带领骑兵人数虽少,但试验时空里欧洲骑兵的强悍,他是深有体会的。

毕竟他们在战场上与蒙古骑兵对冲时,比蒙古骑兵这些自小在马上长大的游牧民族也绝不逊色的。人家自认只输在盔甲、战法和火器。

单对单对战,欧洲骑士不输蒙古骑兵。那都是天天艰苦认真训练加上小国之间常常实战打出来的水平。

现在王小龙一看自家骑士,便知道有问题了。

妈的!你们身体不成便省着点用嘛!

都淘空身子,虚成这样还怎么上阵打仗?

搞不好被敌军一冲便垮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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