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看清罗斯身上的布鲁克林篮网黑白战袍。
已非芝加哥公牛红白球衣。
联合中心球馆的观众除了震撼、欣喜、开心以外,却不忍发出真正叹息。
“该死,为何当初球队管理层,要将Rose放走,哎。。。”
“这么多年过去,风城玫瑰花香依旧,芝加哥公牛,却早已物是人非,可恨的杰里·雷恩斯多夫!”
“天呐!为什么会这样,那本该属于我们的风城玫瑰,怎么会成为布鲁克林篮网的一员?!”
“可恨的球队管理层,你们真该死,怎么会做出如此愚蠢的决定呢?!为什么要交易走德里克?!”
“Oh—!No—!为什么?那可是我们曾经最引以为傲的球员,为何穿着布鲁克林篮网的战袍?!”
“哎。。。为何。。。为何我们不愿意再多给他两年时间呢?”
“此地此时,此情此景,不知该高兴,还是难过。曾经最热爱的球员,再一次屹立在联盟之巅,却穿上其他球队的战袍,怎会如此?!”
。。。。。。
不知不觉。
已过去三年。
决意推倒重建的芝加哥公牛。
仍是一片狼藉。
德里克·罗斯却已拿下两个总冠军。
收获职业生涯第一座FMVP奖杯。
连续两个赛季。
入选全明星阵容。
芝加哥公牛尚未找到未来的路。
德里克·罗斯已找回曾经那个无所不能的自己。
他的突破依旧犀利。
不减速变向仍旧华丽。
不挂筐扣篮依然飘逸。
甚至。
他要比曾经的自己。
还要强上几分。
初入联盟。
德里克·罗斯进攻以突破为主,大部分得分都集中在油漆区内,投篮虽然并非他的短板,可曾经的风城玫瑰,绝对算不上是一名出色的投手。
新秀赛季。
德里克·罗斯三分球只有22。2%。
场均出手不到一次。
虽然接下来几个赛季,德里克·罗斯有加强训练,三分球出手次数增多,可投得最好一个赛季,命中率堪堪达到34%。
并非三分球。
德里克·罗斯中距离跳投。
同样不算优秀。
跟詹姆斯·哈登、克里斯·保罗这样的球员相比。
德里克·罗斯都要差上一筹。
当然。
曾经德里克·罗斯根本不需要这样的进攻技巧。
没有哪个防守球员。
是一个变向甩不掉的。
如果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