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哦!说来听听,你做生意的本钱在哪里?”
高永抬头,看着站在自己眼前俯瞰众生的女子,这份自信和从容,曾几何时,他也有……
“我有手有脚,我读书识字……”又瞥了眼旁边的付云修,“当初他不是也弃笔从商吗?我也可以,等我……等我赚够了钱,我就自己赔给你,你别收那个老头的钱!我自己做过的事我负责!”
这样想以后,高永的心情突然就好了些,对,没错,我要赚大钱,我要让他们后悔扔下我!
“噗!”
沈榆看着眼前这个一脸倔强的小屁孩,果然是缺少社会的毒打啊!
但看起来本性不算太坏,起码知道要赔钱,以前是被家里宠坏了,临别前她就做做好事呗,“你无办法跟付云修比的,他自小就是天才,你知道天才和普通人的区别吗?”
见他果然一脸茫然,沈榆示意木一放开他,用尽量简单的语言说,“天才无论在任何领域都更容易成功,因为他们除了拥有天赋外,更懂得利用天赋,例如普通人要两个时辰才看完一本书,他却能看完三本,并写出读后感,嗯……你可以理解为,天才用更少的时间完成更多的事,所以我们普通人要赶上他们,就必须付出几倍的努力。”
像她家暮儿就是这样的,卷死村里所有小朋友。
“还有,你别忘了付云修从小就接受精英教育,每次考试都是案,你以前上学认真吗?你脑子里有多少知识存量是关于做生意的?你的启动资金呢?货源呢?销售渠道呢?你以为随便一个人会读书写字的人就能做生意?付云修以前学过的古玩鉴赏、诗词歌赋等等等,都能让他快跟合作方打开话题,所以他的成功无法复制,你跟我们家付掌柜比,那就是越级挑战,会很打击自己信心的。”
沈榆话刚说完,隔壁就响起假哭,“呜呜呜嫂子,原来在你心里我这样好、这样完美!嫂子啊,我真的……”
“闭嘴!”然后声音一秒变委屈,“夫人…………”
陆应行知道阿榆是想提点这个高永,但是此刻他很不爽、非常不爽,他也会做生意啊,他还一手创办了‘通天楼’呢,夫人怎么不夸夸他呢?付云修也是他教出来的啊!!
沈榆无语地看着这两个捣乱鬼,捏了捏某人搂着自己的手,低声道,“别闹!”
陆应行得意地看他一眼:夫人夸你又如何,她是我的。
付云修:幼稚!无聊!狭隘!
一旁的吾仲也低头若有所思,精英教育么……确实贴切。
沈榆的话,撕开了高永最后的幻想,真实、刺骨又无情,他是聪明的人,又怎会想不通她话里表达的意思?
付云修十岁就是神童秀才,如果不是当年生了些事,他还会是几百年来第一个神童举人,在读书人里本来就很厉害,就算换了一个身份,也依然风生水起。
而他自己只是一个纨绔,一事无成的官家子弟,拿什么跟人家比?再说,付云修虽然也脱离了家族,但人家是主动抛弃,自己则是被亲爹抛弃……
见孩子被打击到了,沈榆有点心虚,她是不是说得太直接了?
“咳!但是你也别妄自菲薄,你也是有优点的,挥自己所长就好了,天生我材必有用嘛!”
“例如呢?”
高永期待地抬头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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