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巧张香姐从院子门口走进来。
她穿着一袭深红色毛衣束腰长裙,大冬天的要风度不要温度,纤腰楚楚动人,面容妩媚而又美艳,惹得薛宝丰顿时呼吸一紧。
薛宝丰二话不说,就抱起柔柔弱弱的张香姐,猴急一般冲到二楼卧室里宽衣解带,恨不得黏在这个俏寡妇身上。
张香姐风情万种地摆出一个撩人的姿势,笑道:“宝丰哥!我让你办的事,你办妥了没有?”
薛宝丰手势一顿,解开自己的衣裤,笑道:“还没呢!束小风那个臭娘们很诡异,她……她好像有点暴力狂!”
张香姐当然不信,冷笑道:“你一个大男人,会打不过她?而且你在前进镇混了这么久,哪一次打架你不是高手?”
薛宝丰顾不上跟她讨论这件事,先将正事办了,餍足之后他舔了舔唇角笑道:“我不是打不过她,我是怜香惜玉!她毕竟是个女人,我怎么能对女人痛下杀手呢?”
张香姐窝在他怀中,气愤地踹了他一脚。
“装!你给我继续装!你该不会是……看上束小风了?”
束小风长得清纯娇艳,确实很有几分资本。
薛宝丰急忙讨饶,跟
张香姐恶狠狠地发誓,他只爱她一个,他对那什么束小风根本就没有任何兴趣!
张香姐被他哄了几句,芳心稍霁,然后掏出他的钱包,将他兜里的钱财洗劫一空,便穿好衣服,袅袅娜娜地走了。
薛宝丰望着她风情万种的背影,暗自笑道:“这个小娘皮,最爱的还是钱!”
大概是凌霄和林锐的事,让薛宝丰大受刺激,他回到前进镇的父母家里,主动提出自己也要学做生意。
父母当然是大喜过望,误以为他已经改过自新,便立即去银行取钱办手续,将名下的一套门面房送给薛宝丰。
薛宝丰跟前世一样,做的是餐饮生意。
他决定,在前进镇开一家特色酒店。
薛家有祖传的杀羊子手艺,做羊肉很有一套,当年父母也在前进镇开过羊汤店,但是后来嗅到别的商机,就将羊汤店搁置了。
现在家里的加工厂,利润可观,父母已经准备在城里买第二套房,这个年代投资门面房,那是大有可为,有的富翁发财之后直接就在繁华地段买下一条街,也算是房地产商业圈的黄金萌芽时代。
薛宝丰自己没有厨艺,但是他在前进镇认识几个会厨艺的朋友,他以前虽然喜欢偷鸡摸狗,游手好闲,但是人有点江湖义气,所以在前进镇的圈子里还是颇有几分人脉的。
大家合计一番,薛宝丰出钱出房子,那几个相识的朋友负责厨房和采购食材,很快就将薛家
大酒店红红火火地办起来。
八十年代的生意经,只要瞅准商机,基本上都可以成功。
何况薛宝丰这种出身富户的男人,他有野心,也有社会人的精明,在他的经营之下,酒店生意可谓是节节攀升,做了个开门红。
香草园的房子终于装修妥当。
凌霄已经将钥匙交给父母。
束小万和芳芳亲自跑到新房子里,打扫卫生,开窗通风,跟儿子晓峰一样,他们平生第一次住上如此宽敞时尚的商品房,心中当然是激动而又兴奋的。
隔壁邻居是一家正宗的城里人,老人是退休公务员,年轻人在建筑公司做办公室的财务工作,都是收入不菲的职业。
齐铭在楼道里,跟凌霄打过几次照面,他对这个气质清新脱俗,长相娇艳的乡下姑娘很有好感。
等他回到家里,齐父在餐桌上跟他提起来,住在隔壁的束家应该是从小叶村搬来的,原先只是普通农民,一年到头也攒不下几分钱。
好像是因为女儿有出息,有本事,给父母城里买了房。
齐铭听完父亲的介绍,心中愈发对凌霄好奇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