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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 屠了吧(第3页)

而炼蛊需要血!

需要庞大而新鲜的血!

蛊虫本就是在同类厮杀中所诞生的产物,它们在厮杀中吸取同类的鲜血、蛊气,用以让自己从厮杀中脱颖成最终的胜者。

鲜血与蛊气,本就是它们成长过程中的必需品。

但这鲜血又该从何处取来——

唯有这个村子里的一切活物!

忽大郎之所以未对小兰作,放她回家,无非是暂且稳住这个村子的手段,以免刘姨因为小兰迟迟不归家,而耽误了他们的行动。

也许在见到小兰之前,他还有所犹豫。

但当最后一根稻草压下的那一刻,他思维的天秤就已然不自觉倒向了另一边。

“二哥!”

忽三郎停止了调息,缓缓站起身来。

他脸上的表情也不好看,但仍然咬着牙,任由字音从牙缝中蹦出来:

“他们就算是老百姓,也是鲤国的老百姓。跟咱们——没关系!”

饶是曾在战场上杀过太多鲤国的士兵。

但面对手无寸铁的百姓,他们仍然无法下狠手。

因为他们是人,不是畜生。

所以他们五兄弟,才会选择扮作旅客驻扎在这村子里,而非直接将这村子糟蹋个干净。

可,天秤的另一头,是自己的兄弟!

他们是老百姓不错,但不是他们蛮国的老百姓。

孰轻孰重,都应该分个清楚!

如果是为了兄弟,那就算是做个畜生,也在所不惜!

忽大郎走到忽二郎的身边,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:

“老二,我知道你难受。从小到大,哥几个里面就你最心善。

我也知道,他们是好人。小兰很善良、很活泼,她娘做的牛肉饼很好吃,这些哥哥都清楚——

但是老四老五,是咱们的兄弟啊。”

“可大哥,咱们就算拿他们的血,炼了蛊,又如何保证必然能救下老四老五,或者为他们报仇?”

“老二,那老道士的实力,咱们都见识过。

炼蛊,我们还尚有一分契机。

什么都不做,就彻底没了可能。

我是你们所有人的哥哥,在这件事上,哥哥没得选。”

忽大郎叹了口气,道,

“咱们是兄弟,手足连心的亲兄弟。

为了老四老五,这村子就……屠了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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