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美貌常常又没用。
江月萍自己也想不通,那些她勾勾手指就来的男人,明明每一个她都菟丝花一样紧紧攀附了,却为什么一个都抓不住。
虽然外面都传她水性杨花,但江月萍其实并不是那种一脚踏两船的女人。
她非常专一,缠男人总是很紧,动不动就夺命连环call。
可她这种美女都这么主动了,男人们却往往都喜欢占完了便宜就开始嫌她泼、嫌她疯,迫不及待甩掉她。
总是这样的循环,江月萍自己也想不通,天天哭着骂:“男人没一个好东西。”
她也不知多少次抱着小小的傅斯霆哭着说她以后再也不找男人了,一辈子就跟着儿子过。可转天过去,还是一遇到新男人就昏头。
弄得小小的傅斯霆才七八岁就早早明白,有些人发誓你就纯当耳旁风,一句都别信就好。
锅里咕噜噜,鸡蛋饼煎好了。
即使厨具不熟,他随便一煎仍旧是最好的火候、金灿灿的微焦鸡蛋饼完美出炉。
端饭上桌,傅斯霆尽力把江月萍的那些事藏在脑后。
厉非居然还给他的鸡蛋饼郑重了拍照。
“……”左一张,右一张。鸡蛋饼何德何能。拍完终于夹起来,咬上一大口。
“好吃!”
傅斯霆耳朵红了,眼里泛出浅浅笑意。
谁说苦难没意义?十几年孤孤单单做饭,在这一刻全部有了回报。原来B612星的小王子,也会爱吃他做的鸡蛋饼,吃得那么香。
总算有点浅浅的心安。
这些天,他其实常常会想,厉非到底看上将来的自己什么。
是,二十八岁时的傅斯霆是长得还行,也有事业。条件不差,可不要忘了厉非从小身在的是什么地方。
他本身就在娱乐圈,同时还在富豪圈。这两个圈子里随便拉个人过来哪个不帅哪个不美,哪个身材不好,哪个没有大把的钱?
厉非从小就是被整个世界最顶尖、最光鲜亮丽的人包围的。傅斯霆跟那些人比并没有必然优势,到底凭什么脱颖而出?
他一直都没有找到答案。
但至少,厉非爱吃他做的食物。
这么一想傅斯霆眼里都有了光彩,因为他不仅可以做早饭,午餐晚餐也都会烧,保证色香味俱全。
哦,他洗衣服纯手洗,也都能洗得特别干净!
……
然而事实上厉非家是没有给他当灰少年洗碗和洗衣服的机会的。
GoldenOak的专任管家每天定点会来,买菜备菜洗衣洗碗之类的都会处理好。
吃完饭,厉非推了推他:“选件好活动的衣服,收拾收拾出门了。”
但他还没有告诉傅斯霆今天的活动内容。
会是什么?直到上了车,傅斯霆才忍不住终于问。
“哦,是去接狗。”
“……”
“上个月咱们去逛中华城,你捡到的脏兮兮的小流浪。一身的病,还有虫,放在宠物医院治了一个月才好,之前就定的今天去接。”
他抬眼,突然发现傅斯霆表情在一瞬间特别难以形容。
“……”
“怎么,高中时候的傅斯霆不喜欢小狗?”
不是。
不是的,他喜欢。
他特别喜欢小狗!
他很想养小狗的,一直一直都想养。
小时候家里特别冷清,他特别希望能有一只小狗陪伴。可那个家实在好像又没有什么条件去养活一条小狗,他也怕照顾不了,就这么过去了很多年。
而现在,他终于要有小狗了?
宠物医院很快到了,傅斯霆心跳剧烈看着医院里那么多笼子。直到医生抱出来一只比巴掌大不了太多的奶狗,抱到他面前。
那完完全全,就是傅斯霆梦想中的小狗。
他做梦想要养的小狗,就是这种介于奶白和奶黄之间的短毛小土狗。他还曾经想过,要给这样的小狗取名叫名芝士。
因为他从小到大吃到过印象最深的东西,就是一小块芝士面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