吩咐管家做林晚爱吃的菜,结果林宅上下没人知道她喜欢吃什么,因为她回来十年,从未有人询问过她的喜好。为此,林振华还发了火。
叶玉珠觉得他挺虚伪的。
若不是他的冷漠疏忽,家里的佣人又怎么会不把林晚当大小姐?到了现在,他不反省自己,倒将周围的人怪了个遍。
“林荫道那边没有车声吗?”
“先生,没有。”
“晚晚真的不回来过年了?公司员工宿舍那边有她的身影吗?”
“没有,保安说绑架案发生之后,大小姐就没去过公司,也没住员工宿舍了。”
“那她能去哪?海城这么大,却没有她的容身之地。除了林家,她还能去哪里?”林振华连着问了好几句,得不到回答,又折返了餐厅。
见他进来,林可意立马收起不耐烦的表情,带上笑容,装着乖乖女的样子。她切身感受到了,爸爸没有以前那么爱她了,甚至可以说是漠视她。
“爸爸,饭菜快凉了,咱们吃饭吧?”林可意讨好道。
“你还有心情吃饭?你姐姐不知道去了哪里,有没有地方住,吃不吃得饱,这些你都不关心,只自私地顾着自己!要不是为了林陆两家的联姻,必须留你在家待嫁,我早就把你送出国,眼不见心不烦了!”
林振华摔了筷子。
转身离去。
这顿年夜饭结束在男人的怒火中。
林可意既委屈又窝火,红肿还未消的脸更加难看了:“都已经断了父女关系,林晚不是林家的千金,不是爸的女儿了,他干嘛还吼我!”
叶玉珠看破不说破。
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,失去了就知道要珍惜,林振华就是如此。从前林晚小心翼翼跟在他身后,将他的话当成圣旨,听从他下达的每个吩咐,像只哈巴狗,他反而不看重她。如今人离开了,他爱得要死。
叶玉珠给女儿盛了碗汤,安抚道:“可意,你就安心把脸上的伤弄好。下个月办完婚礼,你就成了陆家的人,搬去和景川的婚房了。陆太太可比林家千金要风光,也不用再对着你爸的臭脸生闷气了。”
想到这,林可意心口的气顺了。
没错。
陆林两家联姻,她是高嫁,一跃要成为豪门富太,跨好几个阶层。到时候林振华不敢随便骂她打她,林晚见了她也得毕恭毕敬。
只要想到自己能取代林晚成为陆太太,抢了她最爱的男人,夺了原本属于她的地位和财富,林可意心里就爽快!
“妈,婚礼的请柬一定要发到林晚手上,我要她来看我和景川哥结婚。”
“都听你的。”
“她会气死的吧,青梅竹马的初恋男友变成我的老公。以后我就是人人尊敬三分的陆家少奶奶,而她的身份,估计嫁个公司经理都难。”
叶玉珠摸了摸女儿的头发,笑容灿烂:“是呀,林晚和你爸断绝了关系,现在就是个普通打工人。年后若是不回林氏上班,她就是个无业游民,没钱没势的小蝼蚁。之后的每一天都要为了生计奔波。哪像你,作为陆太太有用之不尽的金钱,平时做做美容,打打麻将,外出旅游享清福就够了。别和林晚去比,掉价,她给你提鞋都不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