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要你做的事情很简单,就是在我发出狼啸的时候,将驯鹿群朝我的方向驱赶。”狼末提醒他和其他的狼同伴,“在发起总攻之前,谁都不许提前发难。”
狼越有些不满:“我可不敢保证,再让我看到他们,我恐怕会忍不住冲上去。”
狼末厉声道:“忍不住也要忍,别忘了,他们手里有枪,你死了不要紧,惊动了人类,放跑了他们,我们的努力就白费了!”
狼越沉默了,片刻,他正色道:“我答应你。”
只要能洗刷他身上的耻辱,他愿意咬牙忍耐。
狼末点了点头,继续道:“我会将他们引到驯鹿群中,你们要做的,就是让驯鹿跑动起来,然后趁乱咬死他们。”
这完全是汪白的主意,狼末完全照搬了汪白的计划,只是将实施者换成了他。
野戈担忧道:“太危险了,他们的手里有枪,您的安全如何保障?”
“有驯鹿群在,它们会帮我们分担火力,所以大可不必担心。”狼末胸有成竹地说。
但实际上,他心里也没有底,只是这种时候必须要让狼群坚定信心,否则还未开战就先怯战,那他们和极地猎人的战斗也不用打了,必输无疑。
骄阳之下,万物散发出勃勃生机,驯鹿三三两两的在河边进食和饮水,浑然未觉危险已悄然接近。
狼越他们蛰伏在草丛之中,只等狼啸一起,他们就一同冲出去。
另一边,狼末叼着包裹,和昨天一样到河边取水。
托尔和史密斯早就蹲守在侧,他们昨天跟着狼越绕了好大一圈,连个狗影子都没见到,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被北极狼给耍了。
互相埋怨了一通,今天他们卷土重来。
他们就不相信,他们两个人四只眼睛,会把一只狼给跟丢了?
狼末耳朵动了动,细微的声响引起了他的警觉,看来猎物已经就位了。
他将装得半满的包裹叼起,朝着驯鹿群的方向走去,速度不快,确保那两个极地猎人能跟上。
猎人们相当谨慎,但有了昨天的教训,他们不敢离北极狼太远,生怕又跟丢了。
于是猫着腰,不远不近地跟着,同时时刻保持着对周围环境的关注。
狼末悄然往后看了一眼,不愧是经验丰富的猎人,若不是早已经锁定了他们的气息,怕是根本闻不出他们的味道。
他们似乎在身上涂抹了什么东西,那种东西散发出的气味,让他感觉不到丝毫的特别和威胁。
真是狡猾。
他决定不再给猎人思考的时间,加快了奔跑的速度。
“不好,它加速了!”托尔小声惊呼,“怎么办,它是不是发现了我们?”
史密斯抿了抿唇,眉间聚起沟壑,似乎在思索什么。
托尔等不及了,想要跑上前去。
却被史密斯拦下:“有些不对。”
托尔焦急道:“上帝啊,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这些?不过一只北极狼而已,你有什么好怕的?”
“你冷静点!”史密斯紧了紧腰间的枪,身为猎人的直觉告诉他继续下去会有危险,“你自己说,正常情况下,北极狼的速度会有多快?”
托尔一愣,下意识回答:“大概和驯鹿差不多快?”
史密斯点头:“但它现在的速度,却连我们都能勉强追上。”
“它叼着包裹啊,跑得慢一点也很正常吧?”托尔耸肩。
史密斯眯了眯眼,那只北极狼已经快要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了,如果他们再不加快步伐,今天又会和昨天一样一无所获。
老练的猎人却选择了放弃追逐,他停下了脚步,顺便拽了一下托尔的手臂。
托尔困惑地转过头:“你干什么?”
“别追了,反正也追不上了。”史密斯说。
“别开玩笑了史密斯,我们不能错过这次机会,而且我们追得上的,你瞧,那只狼也停下了,它在等我们呢。”托尔半开玩笑道。
史密斯却无论如何不肯在挪动哪怕一步。
“老朋友,我看你是真的老了,连这点胆量都没有了。”托尔指着远方的北极狼,“那是什么?一只畜生,它懂得什么叫欲擒故纵?史密斯,难道你不想抓那只萨摩耶了吗?那也行,我自己去,到时候卖了好价钱你可别眼红!”
狼群袭击他们的时候,恰好他们身上的记录仪将画面记录了下来,干他们这一行的,每次进极地都会带上一个记录仪,一来是拍摄极地风光和极地的动物,可以卖给有这方面需要的对象;二来是作为珍品出手前的凭据,让买家确认这只动物是从极地捕捉到的;三来,极地猎人将每一次捕猎都视作荣耀,记录仪可以详实地记录下来捕猎的片段,这是他们炫耀的资本,也是他们让雇主放心的凭依。
而且先前损坏的无人机他们后来也去收取了残骸,损坏程度远超他们想象,好在芯片的材质特殊,只要他们离开极地就可以找人进行修理,之后再把记录仪和芯片里的内容放出去。
想想看,一只生活在狼群中的萨摩耶,势必引起大范围的轰动。
那些猎奇的有钱人必然不会吝啬财富也要买下它,永远不要低估富豪的消费能力,金钱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串数字,能用钱买到的东西就配不上贵重二字。
现在,万事俱备,只欠萨摩耶。
泼天的富贵就在眼前,托尔不想轻易放弃。
他有预感,这一单只要成了,一定会成为他极地猎人生涯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