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裴照野,是我上赶着追他。
十五年前,母亲另嫁却惨遭酗酒养父残害。
她拼着最后的力气拉住养父换我出逃。
我浑身伤晕在灌木丛中,血腥引来了成群野狗。
尖牙撕开我的皮肉,血滴落在碎石上时,我惊声呼救。
却换来楼上居民在深夜被吵醒的叫骂。
就在我绝望时,几个石子倏地飞落。
野狗被吓跑,一袋热乎的烧烤落在我身上:“夜宵,不爱吃就丢掉。”
我看见他的校牌:裴照野。
未等我道谢,墨夜便将他的轮廓蚕食,只余一截余烬融入我的瞳色,这道背影我记了十几年。
本以为此生不复相见。
却又在片场遇到了他。
那年。
裴照野是新人,只能演没台词的客串。
还要受轻视,被辱骂。
每每此时,他都只态度谦卑地点头。
只有我看见,过后他在角落抹泪。
我想为裴照野杀出一条成名路。
故而纵使自知低微,仍倔强北漂想当经纪人。
五年,我用新人练手,真让我捧红了数位明星。
我主动找到裴照野。
他还是十八线,而我已是小有名气的娱乐圈点金手。
那夜他半跪在我膝上,说他想红。
说,求我疼他。
望着他氤氲雾气的眼,我才知道——
我不想报恩。
我其实,是爱他。
我再也不能自恃,掠夺般要了他。
可,苏醒后他却哭了。
他早心有所属,还为那人守身如玉,是我毁了这一切。
我说,一定让他万人仰仗,亲手为他塑上王冠。
可他不要。
他只有一个要求:让我跟在他身边,做低声下气的狗。
如此,才算赎罪。
我本就想留在裴照野身边。
当狗,还是当经纪人。
只要他开心就好。
我答应了要求。
至此,叱诧风云的经纪人摇身一变,成了裴照野24小时贴身的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