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5年,3月11日。。。。。。
陈志盯着墙上的日历,再三翻了又翻,额头上已经冒出了汗。
是重生没错了。
关键是,咋就偏偏重生到这么个节骨眼!
他回过头,看着昏昏沉沉躺在床上的女人,心里狂奔过一万头草泥马。
要是他记的没错,不出十分钟,他那天杀的堂哥,就会带着妇女主任和一大票子人,把他按在地上,说他***城里下乡的女知青。
毕竟前世自己就是这么干的。
但那时他可不知道,自己追了好几年的村花儿是被人下了药,才跑到自己的床上。
还当是常年献的殷勤,感动了宁雪琴,又不好意思直说,才特地找个由头送到嘴边呢。
连陈志自己都觉得,当初真真儿是精虫上了脑。
宁雪琴毕竟是城里来的知青,模样又漂亮,还有混上了返城的名额,眼光可高着呢。
从来瞧不起他这个打猎为生的乡下猎户。
自己没文化,嘴巴也笨,不会说啥哄人的情话逗她开心,顶多没事嘘寒问暖,送点刚打的野味,人家也看不上。
就连收不收自己送的东西,都得看她当天的心情。
陈志叹了口气,不禁瞄了眼床上的宁雪琴。
她此刻药劲儿还没完全上来,但也是有气无力,格外老实。
端正精致的俏脸浑噩,全然没有了平时端架子的傲气,发梢被汗水浸湿,黏答答的粘在白玉般的脖颈,格外的***诱人。
哪管前世就因为这事儿吃了大亏,此刻陈志也不禁咽了口唾沫。
城里姑娘的细嫩白净,再加上窈窕紧致的身段,对他这乡家汉有种天然的吸引力。
但陈志不是个不长记性的人,他这张黝黑的热脸,都贴了人家***冷屁股一辈子,也贴够了。
再者说,要不是当初的鬼迷心窍,自己的下场应该也不会那么惨。
前世捉奸的事情闹出去,宁雪琴丢了返城名额,从此恨上了陈志,听证会上当堂指认。
他被扣上个***女知青的流氓罪,被判了七年。
就是这七年,成了他人生的催命符。
陈志的父亲,是个十里八乡出了名的***。
以前家里还有自己护着,他不敢对母亲和妹妹怎么样。
而自己坐牢后,那老畜生就没了顾忌,第二年就将妹妹卖给县城的老皮条,活生生将母亲气成重病。
等出狱那年,已经什么都晚了。
母亲的最后一眼,他没看到,那老畜生也早跑的没了踪影。
陈志没有办法,只能强忍着哀痛,想要把妹妹找回来,那是他仅剩的亲人。
可外头的世界已经变了,他不过是个关了七年的劳改犯,而且在狱中常年受欺负,腿也瘸了一条,哪里凑得够钱,又斗得过成群的人贩子。
但他还是不愿放弃。
也因为如此,三番五次的上门,终于把自己搭了进去。
那天晚上,他看到了妹妹的尸体。
这些畜生根本没拿她当人看,姣好的面庞早被烟头烫了大大小小的疤,空洞的眼睛就那么大大的睁着,仿佛在质问陈志,为什么他直到今天才来。
而他自己,也在绝望中人给强行绑到缅北,给人挖心割肺,被人按在手术台开肠破肚的恐惧,至今历历在目。
陈志的身体不自觉颤抖起来。
眼下重活一世,他是真的怕了。
他不想再重蹈前世的覆辙。
女人哪有命要紧,又哪有家人重要。
得赶紧想法子!
想到这,陈志看宁雪琴还有意识,问了句废话。
“你。。。。。。能动弹吗?”
万一她要还能自己走路,那就省了好些麻烦。
不用走多远,只要能出了自己家的门,爱躺哪躺哪,反正和他没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