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怎麽不吃?不合胃口吗?”
“我不要吃你夹的菜。”
一点面子都不给。
“好好好,是我的错,你自己夹好不好?”
温柔得不像话。
路明霜不情不愿“嗯”了一声,本来打算喝口汤,却感受到一阵炙热的目光,顺着视线过去,发现原来是一个男生,个头不高,栗色卷毛,愤愤不平的样子。
见他看着自己,还瞪了一眼。
[路明霜:这谁呀?]
[0719:那个叫陆哥的弟弟。]
他们好像不认识吧?
“认识一下,这是我弟,陆岑。”
陆哥拍了拍他,让他与路明霜打个招呼,陆岑只好不情不愿,伸出手,“你好。”
谁知道这个大少爷丝毫没有想要回握的意思,瞥了他一眼後,就闹着要让沈遇再给自己舀汤。
“你!”
陆岑气得小脸发白,皱着眉头望向沈遇,发现这人的目光死死粘在大少爷身上不放,还哄着他喝汤。
一顿饭都没吃到一半,陆岑就背气得离席,陆哥有些不好意思,开口道歉。
“不好意思,我这弟弟被我惯坏了。”
沈遇摆摆手,表示自己不在意,可路明霜倒是嗅到不同寻常的地方。
他们在饭桌上谈论起关于运送血清的事,路明霜故作认真吃饭,实则竖起耳朵偷听。
原来他们准备将齐序研究出来的血清送到C市,由官方进行大量生産,但派遣的人选还没有定下。
等他们商量到关键时刻,路明霜便插嘴说自己想到处走走消食,沈遇没有拒绝,反正路明霜脚上的脚环有定位,一旦强行摘下还会发生警报。
“去吧。”
这个基地很简单,路明霜怀疑最豪华的就是自己那个公主房了,想起沈遇喜欢给他穿裙子的恶趣味,一阵寒意陡然升起。
走到小花园,坐在台阶上,一个不算高大的人影挡在他身前,他擡头一看,正是刚刚愤然离席的陆岑。
“哼,都不知道沈哥看上你什麽,明明也就那样。”
陆岑对沈遇一见钟情,跟他表白过很多次,可是都被拒绝了。
今日见到沈遇口中的爱人,说是爱人,其实就是单方面的舔狗。
路明霜耸耸肩,他看出来陆岑对沈遇有意思,但他对陆岑的少男心事没有兴趣。
百无聊赖伸伸腿拉筋,陆岑眼尖,一眼就看见了戴在路明霜脚踝上的环。
“是陆哥给你带的?!”
不可置信,没想到沈遇竟然如此用情至深,他恐怕是一点希望都没了。
听到这里,路明霜突然来了兴趣,将目光落在陆岑身上。
“怎麽,你认识这东西啊。”
“当然了,这就是我哥研发的,我怎麽可能不认识。”
陆哥看着牛高马大,长了张对读书完全不擅长的脸,实际上在这方面有自己的造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