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投江峤。”
慕歌举起那双少女纤细的手臂,透出淡淡的粉,唇角勾起一丝戏谑的微笑,那个带着‘江’字的哑铃被她从地下举起,一个成年男子尚且需要花些力气的哑铃,竟被她轻而易举放在桌上。
“我想,你一定不陌生吧。”
江峤擡眸,似乎对慕歌的证据嗤之以鼻,连反驳都懒得进行,冷哼一声,便让慕歌接着说。
“这哑铃边上还有血渍呢,看来是杀了人没处理干净啊。”
两个人对视一眼,针锋相对,空气中弥漫着硝烟。
不过江峤始终没有搭茬,他似乎想早点结束,捏了捏高挺的鼻梁骨,睨了眼正对面的人。
“郁青,到你了。”
他们私下已经很少说话了,抛开路明霜的原因,他们一直很像,都是精致利己主义,凡事涉及到自己的利益,什麽朋友不朋友的,都可以抛到一边。
郁青今天没有化妆,只是那张天生自带妆容的脸庞,依旧明艳照人,听到江峤主动叫他名字,颇为诧异。
“我投慕歌。”
“?”
慕歌脸上扭曲了一瞬,“你投我做什麽?”嘴角拉平,装都不装了。
可郁青偏偏什麽证据都没有,伸手将那浓密的大波浪撇到耳朵後面,朝着她笑笑,“没什麽,就是单纯看你不爽哈哈。”
“神经病。”
慕歌暗骂。
江峤手指有一搭没一搭落在桌上,神情严肃,瞥了眼路明霜,一脸的乖巧,发现他在看自己,还朝着他笑了笑,只是落在他眼中,便是无奈苦笑。
但看了眼挂在耳垂上的黑曜石耳坠,江峤咬咬牙,开口道。
“我投方禾。”
话音刚落,全场静谧。
任谁都没想到,看上去与路明霜关系不错,竟然会在这个关头反水。
果然只有利益是永恒的。
“这是在花园玫瑰丛里挖出来的。”
“与几天前沙发缝里找到的围巾碎块是一致的,而那个相机,正是方禾的。”
那条染血的围巾,散发着血腥恶臭,令人头皮发麻。
里面还包裹着一团肉,看不清是什麽,钱鹰大着胆子摊开,大大小小的蛆虫不断从肉里钻出,密密麻麻,以至于让人以为那是白色的肉。
“yue”
白萱芸没忍住反胃,其他人皆是眉头紧锁。
这是最直接的证据。
有人开始懊悔,而有人则沾沾自喜。
哪怕是误打误撞,也投出了真正的凶手。
只是他们都很好奇路明霜的反应,他会如何为自己辩驳,亦或是还能怎麽投出自己的票。
无论他怎麽选,似乎都是一条死路。
如今他票数最高,哪怕他把票投给票数第二高的钱鹰,也只能打成平手,从他们两个中再投一个。
这个证据出来,所有人都会把票投给他,根本没有胜算。
“请玩家方禾投票。”
路明霜迎着所有人的目光,淡然自若,嘴角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弧度。
“我弃票,因为我们都是凶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