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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2章 泪吻 为什麽怀孕的人不是你(第1页)

第82章泪吻“为什麽怀孕的人不是你!”……

医女引着她出去,霍逸听了始末,一声不吭就要把医女也一起带回广武。

直至解释过缘由以後,阮窈见他面色实在是颓靡难看,想着很快又要行军,便忍不住劝他先行回去歇着。身子再硬朗的人也经不起这麽折腾,倘若他真病倒了,眼下这局面还不知该如何收拾。

霍逸看了眼阮淮,不住地用手去按揉眉心,最终还是紧皱着眉,勉强点了头。

离开的时候,霍逸在半路遇上了裴璋。他重新更了衣,正与几个将士说着些什麽,脸上的伤也愈发显眼,与周身的气度实在是违和。

旁人自是不敢笑,也没有哪个不长眼的会去问。霍逸却无任何避讳,多看了几眼,继而留意到裴璋右眉上还有一道浅淡的抓痕。

他本当哂笑几句的,然而一想到不久前才刚刚拜此人所救,这笑未等出口,又哑了声。

“且慢。”

见裴璋议完事便要走,霍逸喊住了他。

他步子一顿,神色平静地侧目看他:“有何事?”

霍逸眸光动了动,盯着裴璋的脸,忽然冷声说道:“我若是你,便当早早回到洛阳温养,或许还能多活几年,而非拖着这具身子在北地随军受风。”

他嗓音压得低沉,吐字却十分清晰。

裴璋并不讶然霍逸知晓此事,闻言也只是擡眼看了看他,淡然道:“我有我必须要做之事。”

“那便随你。”霍逸寥寥一勾唇角,眸里却半丝笑意也无。

“只是有一件事——窈窈并不心悦于你,你自己也心知肚明。她如今想随我一同离开,我也奉劝你一句,切莫再横加阻拦,省得自取其辱。”

他目光灼灼,裴璋却并不恼火,慢条斯理地道:“说起窈娘……在建康时倒是还要谢过你。若非如此,我与她之间恐怕也会少上一段错筝之缘。”

提及燕照园中的这则往事,霍逸几乎要咬牙切齿了:“裴伯玉!”

她分明从一开始便该属于自己,偏生阴错阳差不断,像条滑鱼一般溜走了。而他不知晓内情,反倒间接害得她被眼前这僞君子逼成如今的模样。

然而见裴璋面不改色,他想了想,也慢慢冷静下来,缓声说道:“那又怎样?她如今是心甘情愿来寻我的……我在城外见到她的时候,她只差几步便被要盗匪拖走,连头发都被扯下来一块,而你那时又身在何处?我与她七夕携手去赏夜灯,又在大退胡军後策马带她看日出……方才知晓两厢情愿丶互不勉强是何滋味。”

他嗓音低沉,话里丝丝缕缕的温柔并非是作僞,甚至可称得上是温和。

只是落入裴璋耳里,这些和缓的字句像是陡然刮起一阵狂风骤雨,吹得他一颗心骤然缩起,眼睫随之颤了几颤,指尖也在衣袖里不自觉攥紧。

赏灯有何稀罕,骑马及看日出又如何,自己连骨血都几近要在她腹中诞育,这世上再没有比此更为至亲之事。她不过是被那些阿谀奉承之人安了个侍妾的名头,分明与霍逸什麽干系也不曾有。

自己不屑对此生出妒意,更不屑于因为旁人寥寥几句话便动怒,这未免失了他的修养,只会沦为一个可笑的蠢人。

他面无表情,盯着眼前人分外明亮的眸,一遍又一遍地想着。

可与此同时,不知是从何处爬来千万只虫蚁,密密麻麻如跗骨之蛆,不断啃噬着他,令他无法再保持平静。

于是他微低下脸,目光继而落在霍逸的双手上。

十指修长,骨节分明,手背青筋凸显,蕴含着蓬勃的力量。

便是这样一双手,携着阮窈去看灯骑马看日出,兴许也曾抚过她的发,她的唇……

裴璋沉默下来,一言不发,视线缓缓又从双手移回至他的脸上。

见他不语,霍逸皱了皱眉,本要离开,然而擡步之前,又低声说了句:“她对你无意,你便另择旁人吧,何必要闹得如此难堪,白白失了身份。”

语毕,他再不停留,径自离开了。

凉风吹起裴璋的衣衫,不知是从哪儿来的落叶,也被风卷着落在他身前,显得有些萧索。

重云一直跟随着他,二人的谈话也都听见了。

“公子救了他,为何不以他性命相胁,让长平王将下半阙药方交出来……”他话中难掩不忿。

裴璋仍旧安静地立在原地,声音很轻:“他们父子皆非甘愿受人胁迫的脾性,若过于刻意,只会适得其反。”

重云紧抿唇,又沉默着退下。

裴氏和霍氏于朝堂上并非是同一政派,长平王更是娶了何氏女,故而少有人知晓裴筠与他少时也曾互引为挚交。

长平王领兵驻守北地多年,自是通晓胡人诸多风土民情。裴筠给裴璋所下的毒来自胡地,几年之前,裴璋便顺着某些蛛丝马迹查到了长平王这条脉络上。

然而此事没有凭据,且无法挑明,他手中又掌有重兵,并非是易于之辈。裴璋派出寻药的人手如今仍在胡地,倘若能够有所收获,总要比与长平王兵戎相见来得好。

*

阮窈真的想不到,兵营里居然也有可供她沐浴的地方。

西帐中置有沐桶,裴璋甚至叫人备好了热水,还不知从何处买来一套簇新的裙衫,供她浴後换下旧衣。

这营帐内还有意设了围帘,故而光线昏暗,外头的光亮透不进来。医女等在一旁,见她身上所穿的衣袍过于宽大,脱去时还伸手帮了她一把。

沐浴过後,阮窈扭头看了眼桶里的水,总依稀觉着有几丝红,约莫是身下还在出血。

她瞧得有些犯恶心,连忙伸直脖子,不再看。

裴璋让人送来的衣裙,恐怕已经是北地最为柔软的料子。更出乎她意料的是,这套裙子终于不再是粉色了。

他是当真喜欢粉色,从前自己随他住在别苑里,一打开柜门,入目出总是一片漫无边际的粉,艳若云霞。

哪怕她腻味得想吐,他仍不觉得有哪里不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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