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几年沈齐一直都是戴着面罩做交易,没人认清过他的脸。
他能眼睛都不眨的剁人手指,狭长的眼睛闪着的都是黑光,身上流的都是黑血。
他早就烂心烂肺了。
他十七岁这年,李顺死了,他死的很不光彩,给人放风的时候被人一枪毙命,死后被人扔到了穷人街,那里尸体都不是尸体,是食物。
沈齐九死一生把李顺拉了回来,在人烟稀少的地方立了个木牌,上面没写名字。
他点了三根香,磕了几个头,走了。
他十八岁的时候开始抢自己的地盘,不要命的打法让这港城一众帮派私底下都叫他为“疯子”。
走到哪,都有人走上前点烟。
同样,也就是这一年,他遇到一个特殊的姑娘。
……
那时候,沈齐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,他平常单线联系他们,换着账号打钱。
只知道他们过的还不错。
沈齐过的很厌倦,他慢慢的自我放逐。
不巧的是,小弟里出了名叛徒,暴露了他的行踪。
在他落单的时候,围堵他。
沈齐手腕中了一枪。
他拼死命的用那只流血的断手拿枪,用一种以命抵命的打法。
再回头,那些人都死了。
沈齐跌进了一个巷口,失血过多的时候,他走马观花的想起了他这前半生。
竟没有一段时间,他有过片刻的安稳。
他大概就要死在这里了。
不过,也好,太累了。
那天的太阳有点刺眼。
巷口里,路过一个抱着书的姑娘,那姑娘披着柔顺的头,像只小猫似的踮着脚悄咪咪的往前走,想装作没看见他。
沈齐看着那个背影,本来也想默不作声。
但这姑娘过于小心了,走的太慢了。
沈齐厌烦的睁开眼,扶着墙捂着伤口,轻飘飘的看了她一眼。
他命令道:“你,过来。”
小姑娘被吓的一抖,在他威逼利诱下,磨磨蹭蹭的带他回了家。
沈齐也没见过这么蠢的人,居然把带着枪伤的男人带回家。但此刻,他看着这又蠢又呆的小傻子仔细放下书,拿着绷带给他包扎的时候,他又不作声了。
“伤口包扎好了……”
那姑娘小声的说话,言语里示意让他走。
沈齐沉默了一下,听到自己说:“我饿了。”
别说那懵了的小傻子,就连沈齐自己都愣了一瞬。
他从不吃外面的食物。
那小姑娘憋屈的看了他一眼,转身就去厨房下面条。
端上来。
沈齐瞥了眼,清汤挂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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